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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百七十二章 :六清(第5/5页)

确有保境需要,则改为巡检弓手,登记姓名、兵器、住处,拆散分配。

总之,大明要在地方上彻底垄断武力,而地方上原有的那些力量,要被招安,要么就是被拆散,没有第三条路!

最后这一清,就是清寺产。

这一项最敏感。

唐末乱世,寺院不只是宗教场所,更是经济实体。

寺院有田,有粮,有佃户,有僧兵,有仓窖,也有大量不入户籍的人口。

有些寺院确实救济百姓,收养孤儿,施粥施药。

可也有大量寺院趁乱兼并土地,收纳逃户,逃避赋役,甚至放高利贷。

对这件事,朝中争论很大。

有人主张直接抄寺,认为天下财赋多入浮屠,正该借开国之威一举清理。

也有人认为佛寺遍布天下,若轻动,恐怕激起民乱,且赵怀安此前对佛门并不苛刻,突然转向,会伤朝廷信誉。

甚至朝中很多人的母亲、家眷都普遍信佛,认为对佛祖动手,心里压力巨大。

最后赵怀安反复思考后,决定也是采取限制的态度。

首先就是寺田、僧人必须登记,只有那些持戒修行者,可以保留僧籍;其他人必须还俗回家。

寺院用于佛事、救济、学堂、医药的田产,可以按规定减免。

但寺院私占民田、藏匿逃户、放贷逼债、私蓄兵器者,一律要处理、清退,没有任何讨价划价的余地。

此外,如果寺院开设义学、医舍、粥棚,州县也会给予旌表。

总之,赵怀安对佛产的主要态度就是这样,引导限制改造,却不是简单来一令,灭佛吧!

这就很赵怀安。

他不在乎你是什么身份,也不在乎你喊什么口号。

你能为大明服务,能为百姓服务,你就能有一席之地!

从此你不是世外的佛教,而是大明的佛教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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